问:医院招标文件中能否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分类: 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22-07-11 17:53
问:医院招标文件中能否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答:可以作这样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定时间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约定在“十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不违法。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