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开标活动结束一周了,医院中标公告还没有发出,合规吗?
分类: 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22-08-09 16:01
问:开标活动结束一周了,医院中标公告还没有发出,合规吗?
答:从法定流程上来讲,开标活动结束一周还未确认中标结果(发布中标公告)是可能的。财政部87号令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综上所述,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公开招标项目,从评审结束到中标结果公告,最长可达9个工作日。所以提问中所说一周也就是7天后,还在法定时限内。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