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同属同一个总公司的两个不同分公司,可以参与医院同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吗?
分类: 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23-11-29 08:55
问:同属同一个总公司的两个不同分公司,可以参与医院同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吗?
答: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除银行、保险、通信等特殊行业外,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有总公司授权。除组成联合体外,不能参与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