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标供应商响应的部分产品停产了,无法进行供货,医院如何处理?
分类: 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24-01-10 17:24
问:中标供应商响应的部分产品停产了,无法进行供货,医院如何处理?
答: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当对响应事项的进展进行判定,在中标后才发现产品停产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违约条款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医院发现这种情况后应当向供应商追责,并向财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