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院可以将产品制造商的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吗?
分类: 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24-04-10 11:36
问:医院可以将产品制造商的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吗?
答:除法定例外情形外,政府采购活动对应的是参与供应商,而不是产品的制造商,在设定业绩作为评审因素时,更多应当对参与供应商的业绩进行审查,而不是为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制造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 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