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院竞争性磋商项目,响应供应商只有2家,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吗?
问:有些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内容与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不相符,怎么办?
问:竞争性磋商项目仅有2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吗?
问:如何界定工程类项目是否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实施流程属于政府采购还是工程招标?
问:双方协商一致后,能变更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服务期限等实质性内容吗?
问:采购方式如何选取?不同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问:医院采购项目包含多项采购标的,如何对中小企业进行认定?
问:医院招标文件中可以要求,对投标文件的质疑只能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吗?
问:评标委员会中有成员比如医院代表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如何处理?
问:医院采购文件中可以明确本项目只针对小微企业采购吗?
问:医院未在法定时间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问:集采目录以内且采购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医院可以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吗?
问:医院答复质疑后,可以把质疑事项告知所涉及的相关供应商吗?